天津完善分類救助政策 讓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更加精準
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,天津我市將進一步完善對重度殘疾人、完善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、分類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救助加精救助幫扶,實現精準救助。政策助兜障更準
如何實現精準救助?讓社據介紹,根據困難人員致貧原因、底保身體狀況、天津勞動能力、完善困難程度等具體情況,分類實施分類救助。救助加精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,政策助兜障更準具有勞動能力的讓社救助對象,按照市人社等部門制定的底保有關鼓勵就業政策,實施就業救助。天津對不具有勞動能力和家庭有特殊困難的人員給予特別照顧,制定不同的救助標準。
救助標準包括:下列家庭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(以下簡稱:低保)和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時,按以下項目標準抵扣家庭收入。
1.對有視力殘疾、肢體殘疾、智力殘疾、精神殘疾一級和二級人員的家庭,將家庭收入扣減1000元;對有言語殘疾、聽力殘疾一級和二級或智力、精神殘疾三級人員的家庭,將家庭收入扣減500元。上述標準均按家庭中實際殘疾人數計算。
2.對有尿毒癥、腎移植、白血病、戈謝病、心臟移植、肝臟移植、肺移植、骨髓移植患者的家庭,將家庭收入扣減1500元;對有惡性腫瘤、血友病、再生障礙性貧血、耐多藥肺結核、偏癱、紅斑狼瘡、心臟換瓣患者的家庭,將家庭收入扣減1000元;對有血管支架、血管搭橋、腎病綜合征、肝硬化、甲亢、I型糖尿病、艾滋病、腦梗死(腦梗塞)、細胞間質瘤、阿爾茨海默病、重癥肌無力、硬化癥、癲癇、腦出血后遺癥、強直性脊柱炎患者的家庭,將家庭收入扣減500元。上述標準均按家庭中實際患病人數計算。
3.對喪偶單親且子女在學(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)的家庭,將家庭收入扣減1200元。
4.對除喪偶以外的其他單親且子女在學(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)的家庭,將家庭收入扣減800元。
5.城市60周歲(含)以上無子女“雙老”并靠一人退休金維持生活的家庭,將家庭收入扣減1200元。
6.享受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政策的家庭,將家庭收入扣減1000元。
符合上述兩種及以上條件的,按抵扣項目標準高的擇一執行;參照“單人戶”納入我市“單人保”保障待遇的,不再享受分類收入抵扣政策。
下列人員在享受低保待遇時上浮救助標準。
1.父母雙方均符合死亡、失聯、服刑在押、強制隔離戒毒、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情形之一的18周歲(含)以上全日制在校學生(不含碩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享受低保待遇時,增發1560元。
2.享受低保待遇的60周歲(含)以上的老年人(包括參照“單人戶”納入我市“單人保”保障待遇的人員),在享受原差額救助的基礎上,增發300元。
“錨定社會救助‘及時、精準、高效’的目標,我們要求區民政部門加強對鄉鎮(街道)審核確認工作的監督指導,按照每半年或每年定期核查的要求,扎實開展入戶調查和經濟狀況核對,精準識別救助家庭收入、財產、人員等變化情況。重病分類救助抵扣政策抵扣期滿后,由經辦機構研判救助對象是否符合分類救助抵扣條件,參考救助家庭收入、財產、人員等情況變化,及時調整相關保障待遇。”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相關負責人說。(記者 韓雯)